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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私家调查:儿媳有没有赡养义务

发布时间:2023-12-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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儿媳有没有赡养义务 问:老人的儿子29岁时因交通事故意外死亡,儿媳是否有赡养老人义务?老人对两岁的孙子应该承担怎样的抚养责任?抚养费大概多少?江苏律师解答:1、法律上儿媳对公婆是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的。 2、正常情况下,如果儿媳有能力抚养这个孩子,两位老人也无须对孙女承担抚养义务。 3、儿子去世对其留下的遗产,老人有权要求与儿媳、孙女共同分割继承。另外:《中华人民苏州市侦探公司共和国婚姻法》第21条规定:“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抚助的义务。”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,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。"因此,丧偶儿媳在法律没有这种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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